2025/08/14
勞動部發布「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並公告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 全力穩定勞工就業
勞動部公告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並溯自114年8月1日起辦理,擴大適用對象為「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等9行業的受僱勞工,辦理期間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
2025/08/07
勞動部修正「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擴大適用範圍 新增30萬5千名已歸化、已設籍之新住民
勞動部為協助有就業意願與需求之新住民就業,今(114)年8月6日修正「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適用對象除了現與或曾與在臺設有戶籍之....
2025/08/04
勞動部令:修正「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自114年8月1日生效
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修正規定
2025/08/04
勞動部令:修正「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自114年8月1日生效
2025/08/04
勞動部令:核釋「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10條第7項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2025/07/31
勞動部令: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條文及第13條附表1、第22條附表2、第29條附表3
2025/07/31
勞動部令: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及第20條附表4、第62條附表13、第63條附表13之1
2025/07/29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令: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製造業災後復原設備調校作業補助要點」第4點、第5點、第6點規定,自114年7月18日生效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製造業災後復原設備調校作業補助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十八日生效。
2025/07/23
勞動部公告「115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強化平行承攬安全衛生管理與機械、設備及人員之進場管制
勞動部於7月22日公告明(115)年度勞動檢查方針,特別將「平行承攬安全管理」及「營造工地進場管制」等增列為年度監督檢查重點事項
2025/07/23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令:修正「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自115年1月1日生效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協助雇主辦理健康管理及職業病預防等事項,透過補助中小企業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規定,僱用或特約勞工健康服務醫師、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或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以下簡稱健康服務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以營造健康工作環境,特訂定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