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令: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相關申請書表,自113年1月4日生效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 勞動發事字第1124609167D號
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相關申請書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四日生效。
附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相關申請書表
部 長 許銘春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相關申請書表(請參見PDF)
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001/ch08/type2/gov82/num36/images/Eg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