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審查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九點及第四點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

2025/01/09
NEW

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審查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九點及第四點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5-01-07 17:05
  • 更新日期:2025-01-07 17:08 

附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審查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九點及第四點附件一

附加檔案:https://www.ida.gov.tw/ctlr?PRO=news.rwdNewsView&id=4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