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預告「碳費徵收費率」草案
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0月8日 環部氣字第1139111005號
主 旨:預告訂定「碳費徵收費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環境部。
二、訂定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8條第3項及第29條第3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為加速推展我國溫室氣體減量重大政策,並配合自主減量計畫等重要措施之推動期程,爰有必要儘早公告碳費徵收費率及實施日期,俾利碳費徵收對象及早規劃減量因應作為,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二)地址:100209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
(三)電話:(02)2322-2050分機66816。
(四)傳真:(02)2322-1790。
(五)電子郵件:chienchung.lo@moenv.gov.tw。
(六)聯絡人:羅先生。
部 長 彭啟明
碳費徵收費率草案總說明及逐項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