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預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6月25日 經授產字第1155101849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三、「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產業發展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ida.gov.tw),「產業發展法令規章」選項下「法規命令草案」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二)地址:臺北市信義路3段41-3號
(三)聯絡人:張孟儒科員
(四)電話:02-27541255分機2743
(五)傳真:02-27043753
(六)電子郵件:mrjang@ida.gov.tw
部 長 龔明鑫
本案授權產業發展署決行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