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白宮6月1日正式簽署公告調整第 232 條款項下的銅、鋁及鋼鐵關稅於6 月 8 日生效

2026/06/08

2026/06/08       232關稅調整及擬議新增301關稅

 

美國白宮6月1日正式簽署公告,調整主要影響農業設備、重型工業設備以及暖通空調(HVAC)系統及其零組件,但進口商仍應查閱相關產品清單,以確認自身產品是否受到影響。但一項重要變更為:產品只需達到 85%的美國原產成分比例,即可被認定為美國原產產品,而先前行政命令所要求的門檻為 95%。

 

公告也鼓勵外國企業使用更多美國鋼材和鋁材。若相關的資本設備按重量計算,至少86%使用美國熔煉與澆鑄的鋼材或美國冶煉與鑄造的鋁材,, 將可適用10%稅率。這些關稅調整屬於暫性措施,  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注意的是! 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目前這些變更發布尚未正式執行指引,相關細則待公布。

目前提案內容為:針對因"強迫勞動調查"而被列入調查範圍的 60 個國家和地區之所有產品加徵 10% 或 12.5% 的第 301 條款關稅,但《附件 A》所列產品可獲豁免(該清單大致與現行 Section 122 關稅豁免清單相同)。

 

232 鋼鐵、鋁及銅關稅調整;

  1. 本次調整適用於 2026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美東時間凌晨 12:01 起抵達美國的貨物。並持續實施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2. 透過本次行政命令,政府降低了部分農業設備、工業設備及機械產品的關稅負擔。
  3. 本次調整擴大了可享受暫時性優惠稅率的產品範圍。相關產品的總稅率將由 25% 降至 15% 複合稅率(基本關稅加上 232 關稅合計最高 15%)。
    新增適用優惠稅率的產品包括: 農業設備、HVAC 系統及其零組件
  4. 新增納入 232 關稅範圍的產品
    - 鋁製平版印刷版材(Aluminum Lithograph Plates)、- 鋼製貨架(Steel Racks),以上產品過去不受 232 關稅規範。
  5. 美國原產資格認定門檻由原先的 95% 美國成分 下調至 85% 美國成分
  6. 2026 年 6 月 8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期間,《附件 C》所列 HTS 編碼商品(主要為農業設備及工業機械設備)適用 25% 的 232 關稅,但以下情況除外:
    a. 使用以下國家/地區金屬製造之產品- 阿根廷、厄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日本、韓國、列支敦斯登、瑞士、台灣、英國、歐盟;上述產品之 232 關稅加計基本關稅後,總稅負最高為 15%

       b. 使用美國金屬製造之產品- 232 關稅維持 10%。
      c. 符合 USMCA 原產資格之加拿大或墨西哥產品- 232 關稅僅適用於非美國原產部分之價值; 但整體有效稅率不得低於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