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令: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申請書表,自115年4月13日生效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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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

中華民國115年4月13日 勞動發事字第1150503689D號

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申請書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三日生效。

附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申請書表

 

部  長 洪申翰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勞動力發展署署長決行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申請書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