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對鋼製品的衍生產品徵收25%全球關稅及調低鋼鐵產品的關稅配額水平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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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資料通告第1070/2025號

加拿大:對鋼製品的衍生產品徵收25%全球關稅及調低鋼鐵產品的關稅配額水平

繼本署於2024年10月2日、2025年6月30日及2025年8月6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797/2024號、第535/2025號及第682/2025號後,加拿大財政部於2025年12月12日宣布對若干進口鋼製品的衍生產品徵收25%全球關稅,並調低自非自由貿易協定夥伴進口之若干鋼鐵產品的關稅配額水平至2024年水平的20%,自2025年12月26日起生效。

 

詳情

2.) 2024年10月1日,加拿大財政部宣布對源自中國內地的鋼鐵和鋁材產品徵收25%附加稅,自2024年10月22日起生效。2025年6月27日,加拿大財政部宣布對自加拿大的非自由貿易協定夥伴進口之若干鋼鐵產品實施關稅配額,自2025年6月27日起生效,並對超過指定數量限額的涵蓋鋼鐵進口產品實施50%附加稅。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於2025年7月31日宣布,自2025年7月31日起對在中國內地熔鑄的若干鋼鐵產品及在中國內地煉鑄的若干鋁材產品徵收25%的附加稅。

 

3.) 2025年12月12日,加拿大財政部宣布加拿大會對表列中源自所有國家/經濟體的鋼製品的衍生產品之全部價值徵收25%關稅,自2025年12月26日起生效。自非自由貿易協定夥伴進口之若干鋼鐵產品的關稅配額水平亦會調低至2024年水平的20%,自2025年12月26日起生效。關稅配額會以指定付運貨物進口許可證進行管理。關稅配額將管理至2026年6月27日,除非相關附加稅令有任何修訂、延期或撤銷。衍生產品的減免附加稅申請則會按個別情況考慮。

 

4.) 此外,加拿大對鋼鐵和鋁材實行關稅不疊加政策。對於特定貨品,只有下列這些措施的其中一項適用,並按以下先後次序實施:

  1. 對非加拿大-美國-墨西哥協定的國家/經濟體超過既定關稅 配額的進口鋼鐵徵收之關稅。
  2. 以下其一:a)對美國的鋼鐵和鋁材產品徵收之關稅;b)對中國內地的鋼鐵和鋁材產品徵收之關稅;或c)對非美國進口產品而內含在中國內地熔鑄的鋼鐵或煉鑄的鋁材徵收之關稅。
  3. 對源自所有國家/經濟體之鋼製品的衍生產品徵收關稅(自2025年12月26日起生效)。

5.) 有關詳情,請參閱加拿大財政部的新聞公告、背景資料及加拿大全球事務部的進口商須知(只有英文版):

新聞公告
https://www.canada.ca/en/department-finance/news/2025/12/government-implements-new-measures-to-protect-canadas-steel-industry.html

背景資料
https://www.canada.ca/en/department-finance/news/2025/12/list-of-steel-derivative-products-subject-to-25-per-cent-tariffs-effective-december-26-2025.html

進口商須知:第82項-鋼鐵產品-序號1160
https://www.international.gc.ca/trade-commerce/controls-controles/notices-avis/1160.aspx?lang=eng

查詢

 

資料來源:https://www.tid.gov.hk/tc/tradecircular/2025/ci10702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