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費率審議進入深水區訂立2030年徵收目標

2024/09/10

2024-09-09       碳費費率審議進入深水區,委員呼籲訂立2030年徵收目標

 

Steelnet 整理報導

環境部今天上午召開了第5次碳費費率審議會,主要針對費率調整、不同費率方案對產業的衝擊評估等議題進行討論。討論中,部分委員強調,碳費的徵收費率應該至少訂定到2030年,才能與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一致,否則未來規畫將缺乏連貫性和可預測性。

 

環境部日前已正式公告三項碳費相關子法,分別為「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這些法規的出臺標誌著台灣正式進入碳定價時代。初步徵收對象包括每年排放量超過2.5萬公噸的電力業、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約有281家公司將被要求繳交碳費。原計劃在今年6月公布費率,並於明年開始徵收,但因討論過程延宕,審議將於10月底完成,預計2026年開始正式收費。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此前表示,碳費相關子法已經公告,明年元月將開始試行徵收,費率審議會可能還需要1至2次的討論以達成共識,期望能儘快公告最終費率。

今天的審議會雖不預期會有具體結論,但委員們認為,針對個別產業的衝擊評估與凝聚共識是當前的首要任務。一名委員透露,今天的討論將涉及「很多數字」,暗示會有更具體的數據分析。

另一名委員指出,碳費子法中「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以2030年為目標年,因此碳費費率也應規畫至2030年。他建議,費率應如國外一樣採用滾動式調整,這樣有助於徵收對象在減碳與轉型上做出更長期的準備。